各单位(部门):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一、确保宣传到位。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采取行动,将教育部《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不留死角,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教育部《通知》精神上来。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治理教职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好廉洁教育、宣传引导、完善制度、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职责,将教职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治理,作为转作风、纠“四风”、正师风的一项重要举措,贯穿于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三、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纪委针对教育部规定对教职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治理、专项检查、典型曝光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27—87588846;
监督举报邮箱:hbddjwb@163.com。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