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4点击量:

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强化政治意识,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新路径,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3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廉洁校园建设,深入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对象
   学校教职工。校级科研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指南
   1.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坚定不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2.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问题研究
   3.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4.用好“全周期管理”方式,推进“三不腐”同时、同向、综合发力
   5.加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提质增效
   6.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治理对策研究
   7.健全政治监督工作机制,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8.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9.健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10.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研究
   11.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构建高校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研
   12.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科学精准靶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3.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的调研与思考
   14.做深做实信访举报数据统计分析及成果运用思考与实践
   15.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研究
   16.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纪法标准指引研究
   17.主动投案在纪检监察实务中的认定问题研究
   18.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分析研究
   19.监督检查部门与联系派驻机构工作贯通协同机制研
   20.健全风腐同查机制,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21.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22.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23.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4.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开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25.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适用情形、政策尺度把握研
   26.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7.高校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研究
   28.清廉开放大学体系共建共创的研究与探索
   29.加强新时代高校廉洁文化建设路径与对策
   30.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发挥作用研究
   31.新时期高校“清廉校园”建设研究
   32.清廉部门实践研究
   以上选题供参考,申报人员也可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研究专长、工作实际等,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拟研究题目。
   四、经费支持及成果运用
   1.立项课题学校给予 5000 元/项的科研经费资助;
   2.《湖北开放大学学报》优先录用、发表课题研究成果;
   3.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相关科研课题;
   4.对优秀的科研成果进行专项评奖。
   五、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申报人认真填写《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校级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2.本次课题通过科研管理平台申报,科研管理平台登录方式:
   方式 1: 登录数字化校园系统 ,在“可用应用”点击“科研系统”链接直接进入。
   方式 2: 访问系统地址:http://kygl.hbou.edu.cn/,输入账号和密码进入。(账号为工号,密码为 Aa+工号,验证
码 newhb)
   3.登录平台后,点击项目管理—》校级项目—》新增,录入课题基本信息和上传课题申请书。填写时注明为: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科研课题。
   4.完成平台申报后,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签名、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签章的纸质申报材料(A4 纸双面打印)至科技处。
    六、相关要求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
    2.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 1 年。2023 年 10 月进行项目结题验收,课题负责人 10 月 20 日前提交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研究周期届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可申请延期 1 年。1 年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者按撤销项目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7788402
    校内科研工作群:153707555

    附件: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校级课题申请书

科技处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27 日

 

Coppyright @ 湖北开放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本站所有内容
鄂ICP备11015833号 网站管理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