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欢乐祥和、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种常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购物卡(券)、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2.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及利用电子商务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等;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4.严禁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
5.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台历、挂历等物品;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车辆等;
7.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餐饮浪费等;
8.严禁违反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违规聚会集会。
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维护学校大局的高度,行文明节俭之风,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文明健康过节,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在此提出“五个提倡”:
1.提倡非必要不外出;
2.提倡勤俭节约、文明过节;
3.提倡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
4.提倡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5.提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树好形象、当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住家人。
二、严格教育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节日正风肃纪主体责任,把纠正“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结合实际周密安排,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教职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要对照“八个严禁”要求,在“两节”前后对本单位(部门)“四风”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三、严肃执纪执法,增强监督实效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将在节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7-87587837
监督举报邮箱:hbddjwb@163.com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