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并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上级精神,经学校纪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向全党进一步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对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学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实施,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效。
二、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教育
(一)党员全面学。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开展一次专题研讨、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一次知识测试等形式,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全文学习《条例》。党组织负责人要上一次专题党课,通过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手段,使广大党员干部搞清楚《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深刻把握新时代对党员的纪律新要求,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新精神新部署上来,在发挥表率作用的同时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学习和贯彻工作。
(三)纪检干部重点学。全校专兼职纪检干部要先学先行、认真领会,深刻理解《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把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将其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
三、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要以修订后的《条例》为重要依据,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正在开展的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八进、八融入、五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督促检查。
(二)抓好学习宣传。宣传部、各级党组织要发挥“报”、“刊”、“网”、“微”、“端”等传播平台优势,扎实推进《条例》进官方网站、进校报校刊、进微信公众号、进宣传橱窗,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增强每一名党员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
(三)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时时提醒,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四)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将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工作的重点,对不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的,将严肃批评教育、督查整改,对贯彻执行《条例》失职失责的,严格追责问责。
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