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促使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试行一年责任追究制度后,学校办公室正式出台《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该暂行办法按照“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原则,对六种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一是履行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不到位,给办公室乃至学校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的;二是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差错,其他单位(部门)进行投诉,经过核实情况属实的;三是对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或处务会上布置的时效性工作,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四是无正当理由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自脱岗、离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五是违反保密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涉密文件资料丢失或其他机密泄露的;六是应当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针对上述六种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情节较轻、较重、严重三个层次,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书面检查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的严厉惩戒。
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学校办公室通过严格内部管理,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致力打造一支诚实、负责、务实、敬业的工作团队。